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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对彩色电视机实施能效标签计划

编辑:广东亚检宏科编辑部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9-17

继彩色电视机在印度有BIS强制注册要求外,按照法定条例1897(E)/2016,从2016年5月26日起,彩色电视机还必须符合能效等级标准。

 

该标准包括分辨率达 1920 × 1080 像素的阴极射线管彩电(CRT), 冷阴极荧光灯背光的液晶彩电 (LCD),等离子彩电(Plasma),和发光二极管背光的液晶显示彩电(LED),但不包括电脑显示器。

 

凡在印度制造、商业采购或销售的上述彩色电视机必须:

(a)符合印度标准:IS 616:2010 - 彩色电视机的安全要求。

(b)满足下表中对彩色电视机规定的待机功耗要求︰



默认情况下的图片模式 (家庭模式) 亮度应该大于或等于最亮可选择的预设的图片模式(工厂或零售图片模式)下的峰值亮度的65%。

 

彩色电视机上需加贴显示能效等级的能效标签(见下图)。该等级标签一颗星为最低等级,五颗星为最高等级,彩色电视机应基于其对应的全年能耗从一星评到五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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